2007/01/05

告告告,告不停

最近一些3C的大廠相繼在法庭上失意。首先是台灣廠商作的MP3 Player被Apple因外觀與iPod Shuffle「近似」 而提出告訴,不過卻被判敗訴,還要賠對方一億美元(新聞連結)。理由居然是「2家產品外觀並不相似」。好啦,實際上有看過台灣製造的這款MP3 Player,相似度有90%以上,可是質感卻差上原來的iPod Shuffle一大節。我想這是法官判蘋果敗訴的原因之一吧。再來就是蘋果、Google、Napster的影音下載被告還有Nokia、Samsung、Panasonic 因為藍芽技術被控侵權。這兩個我是不太懂,所以不多作評論。總之,生意作太大也不一定好阿。

2 意見:

葉乃嘉 提到...

有關shuffle那件事情。根據老地方冰果室的說法,其實根本還沒有開始審理。

錢科 提到...

我事後有看到,其實只是對方發的新聞稿。